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市場廣大,但農村消費水平偏低,根本原因在于農民收入較低。只要農民收入有較大幅度增加,農村市場的巨大潛力就會發(fā)揮出來,宏觀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就有堅實的基礎。農民收入由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轉移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四部分組成,所以增加農民收入要分類施策,尤其要注重補短板。
2018年,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農民工工資性收入仍實現了較快增長。國家統(tǒng)計局*新數據顯示,2018年農民工總量28836萬人,比上年增加184萬人,增長0.6%。其中,本地農民工11570萬人,增長0.9%;外出農民工17266萬人,增長0.5%。2018年農民工月均收入3721元,比上年增長6.8%。
盡管如此,農民工工資水平要有一個滿足勞動力再生產需求和符合法律及社會道德的底線,但底線之上工資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勞動力供給與市場需求間的關系,與經濟形勢密切相關。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形勢下,農民的工資性收入進一步較快增長有較大難度。
農民經營性收入主要是家庭經營種養(yǎng)業(yè)收入。深化農業(y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市場導向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玉米實行價補分離改革,稻谷和小麥*收購價調低,從總體上來看對谷物種植者的收入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一定影響。短期內,農民的種植業(yè)經營性收入很難有較大增長。
農民工資性收入和經營性收入短期內難以有較大增長,這就要求政府部門做好對農村居民家庭的轉移支付。近年來,轉移性收入占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斷增長,已從2013年的17.48%增長到2017年的19.40%。
應當看到,政府部門轉移支付的一個重要部分是社會保障支付。近年來,有關部門努力促進農村居民合作醫(yī)療保險、農村醫(yī)療救助制度和新型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等領域與城市居民并軌,在打破城鄉(xiāng)二元結構、實現城鄉(xiāng)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邁出了重要步伐。提高農民的社會保障水平,就可以減輕農民養(yǎng)老、醫(yī)療等方面的生活負擔,免除農民消費的后顧之憂,財政支出可迅即變成部分農村低收入群體的直接消費,從而擴大國內消費需求。隨著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實施,農民的社會保障水平將進一步提高,農民的轉移性收入有望有較大幅度增長。
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有待持續(xù)增加。2013年至2017年,城市居民與農村居民人均財產性收入之比雖從13.09縮減到11.90,但仍是城鄉(xiāng)居民收入比率的4.4倍,也遠高于其他三項收入的比率。2013年農民人均財產性收入占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是2.07%,2017年增加到2.30%,增長幅度不大。可以說,城鄉(xiāng)收入差距中*的短板是城鄉(xiāng)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差距,增長潛力*的也是這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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